2024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长期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(90名)
2024-11-08 14:45:030 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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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长期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正文 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根据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苏办发〔2020〕9号)有关规定,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90名(事业编制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《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简介表》(附件1)。 二、资格条件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 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。 3.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 4.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)。 5.具有卫生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,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。 6.具备岗位表(附件1)中要求的资格条件: 1)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01-041岗位还需具备: 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,近5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 (1)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(前5位),或地市级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(前3位),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奖二等奖(前3位)以上,或主持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; (2)地市级重点学(专)科带头人,地市级医学(公共卫生)领域重点人才; (3)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、中医学会、中西医结合学会、护理学会、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(包括青年委员会)副主委以上职务(含候任); (4)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/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(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)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(其中被SCI收录2篇以上,影响因子4分以上)。 2)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42-076岗位还需具备: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,近5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 (1)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(前5位),或地市级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(前3位),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奖二等奖(前3位)以上,或主持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; (2)地市级重点学(专)科带头人,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; (3)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、中医学会、中西医结合学会、护理学会、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(包括青年委员会)副主委以上职务(含候任); (4)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(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)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(其中被SCI、SCIE、EI收录1篇以上)。 3)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77-087岗位还需具备: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 (1)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地市级科研课题≥2项;或获地市级科研课题成果奖2项(前3位);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项目二等奖以上(前3位); (2)近五年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(IF≥4.0)≥1篇,或核心期刊≥2篇; (3)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、中医学会、中西医结合学会、护理学会、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(含候任); (4)地市级重点学(专)科带头人或地市级医学(公共卫生领域)青年人才。 4)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88-090岗位还需具备: 具有10年及以上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,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。 7.国内高校毕业生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;国(境)外毕业人员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。 8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请不要报名应聘: (1)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; (2)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,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(人事)、纪检监察、审计财务岗位;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,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,以及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; (3)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、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(在册)人员、有规定(含协议明确)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(岗位)的人员; (4)国家、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。国家、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,不能应聘相应岗位。 三、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,不设开考比例,不收报名费。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。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,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,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,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。未开考的岗位,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。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,并在招聘单位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。 (一)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,应聘人员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电子版,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(报名邮箱见咨询电话),标题统一为:“学科带头人报名(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)”。 (二)报名确认 1.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,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。 2.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,应及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,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。 3.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,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。 (三)报名注意事项 1.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。资格初审通过后,不得更改报名信息,不能改报其他岗位。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,在报名期内,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。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 2.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。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,不弄虚作假、不违规违纪,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。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凡有弄虚作假、违规违纪行为者,一经查实,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、考核成绩、聘用等处理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除本公告另有说明,或者国家、省另有规定外,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。 四、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,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。 1.考核时间、地点、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。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,否则按弃考处理。 2.考核前,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;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。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。 3.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,第三位四舍五入,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,考核成绩当场公布。 4.在考核合格人员中,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考核成绩相同的,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。加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5.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,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,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 五、体检和考察 1.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,当场(当日)复检项目,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(当日)复检;非当场(当日)复检项目,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,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,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。 2.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,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。因考生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聘用后(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)放弃聘用资格的,不再递补。 六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wujiang.gov.cn/)公示7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人员,办理聘用手续。 拟聘用人员应在《聘用通知书》规定时间内报到,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,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。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(含试用期)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,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(含试用期)。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,取消聘用资格,解除聘用合同。 七、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。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,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。 八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:0512—63160055、63950942。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如下(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-17:00)。 九、本《公告》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。政策咨询电话:0512-63160070。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:http://hrss.suzhou.gov.cn/jsszhrss/gsgg/202405/6f0a25b99925439abe1abf430f544313.shtml 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长期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: 附件:1.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简介表 2.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 其他地区招聘相关资讯